物业客服部考勤管理制度及规定5篇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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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部考勤管理制度及规定

  物业客服部考勤管理制度及规定

  1.1 制度

  1.1.1 客服部安排专人负责员工的考勤。

  1.1.2 考勤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并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考勤工作。

  1.1.3 考勤员应于每月25日将本部门的考勤情况报行政人事部。

  1.1.4 制定下一个月的排班表,并复印给相关部门,在岗人员需人手一份。

  1.1.5 排好的班次不可随意改变或更换,如需要调整班次,需提前报告上级主管批准。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上岗,需提前报告上级主管,以便其重新布置安排工作。

  1.1.6 如遇重大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需提前将班次排开,并于一周前将安排好的排班表印交行政人事部。

  1.1.7 排班表如经修改,需通知并重新复印给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将旧表收回。

  1.2 规定

  1.2.1 公司实行值班三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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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 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3 工作时间无论因公或因私临时外出者,必须向直属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篇2:牧场机关员工考勤制度

  牧场机关员工考勤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牧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牧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早退、迟到在15分钟以内算早退、迟到,一次性罚款5元,超过15分钟按请事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下班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考勤必须与工资挂钩。

  2、因事不能上班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可以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凡请事假每请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3、职工所请探、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后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如不返回者按旷工处理。请婚假一般为7天,丧假为3天,凡属晚婚晚育的婚假可延长到21天,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必须有医院的病历书和诊断证明,经牧场主要领导审批后,工资按照60%支付,因公受伤者工资100%发放,月底由办公室报场财务室。

  4、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有事必须请假,在查岗过程中发现没有请假者、不在岗的一次性罚款100元,连续三次不在岗,将给予辞退工作岗位。

  5、在工作时间内喝酒、下棋、打扑克、赌博、玩游戏、干私活以及酒醉上班,不参加牧场的各项活动和周三、周五政治学习者,按当日矿工论处。

  6、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安排者,按旷工论处。

  7、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期间扣发工资计算基数为全部工资总额。

  8、考勤员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公布一次,把每月考勤情况报财务室后,由财务室人员按规定当月兑现。

  9、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准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

篇3:d物业员工考勤轮休管理制度

  d物业员工考勤轮休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1、严格执行部门作息时间表现行为:

  2、员工上下班按规定签到、打卡,须提前10分钟到部门列队、点名出席班前、后例会。

  3、员工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及擅自涂改情况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罚。

  4、员工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5、员工请假(包括病、事、婚、伤、丧、产假等)均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6、员工应服从上级安排的加班否则视为旷工。

  二、公休:

  1、员工采用轮休制,每周工作六天,日期当月固定。

  2、员工休息日有所属部门主管按月安排。

  3、部门主管在月底前将下月排休表以书面的形式报物管处及行政人事部,并出表示众。

  4、员工须换休时可在指定范围内自找对象,并提前填写换休单,由双方签名后上交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换休。

  5、未经部门批准,不可以加班或攒公休,自愿加班按尽义务考虑。

  三、班次:

  1、员工的班次采用轮换制。

  2、员工的换班原则与换休做法相同。

  四、节假日:

  1、逢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时,原则上赶上工休的可以休息;未赶上工休的补休,但以能否排开工作为准。

  2、节假日补休审批手续要提前填写书面补休申请,由部门审批。

篇4:m物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m物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物业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上下班按时、有序地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物业公司各部门的员工、项目经理、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员工。

  三、考勤方式及要求

  1. 考勤方式分为手工考勤和电子考勤两种。手工考勤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考勤通过考勤机进行。

  2.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者视为缺勤,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生效。

  3.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 考勤记录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考勤时间

  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具体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六、周日:休息

  2. 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由部门经理提前通知员工,并报行政部备案。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1. 迟到

  (1)迟到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

  (2)迟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

  (3)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除1天工资;

  (4)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2. 早退

  (1)早退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

  (2)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

  (3)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除1天工资;

  (4)早退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 旷工

  (1)旷工半天的,扣除1天工资;

  (2)旷工1天的,扣除2天工资;

  (3)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的,予以辞退。

  六、请假规定

  1. 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在休假当天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部门经理,并于返岗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 员工请事假、病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每月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员工请婚假、产假、丧假等,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加班规定

  1.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根据工作需要额外进行的工作。

  2. 员工加班需由部门经理提前安排,并报行政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安排的,应在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手续。

  3. 员工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出差规定

  1. 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出差时间、地点、工作任务等,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员工出差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规定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提交出差报告,内容包括出差概况、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果等。

  九、考勤奖惩

  1. 每月根据考勤记录,评选出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

  十、附则

  1.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相抵触的,以公司最新颁布的规定为准。

篇5: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结合我院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办法及批准权限:工作人员请假不满一天者须经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者,经所属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经院长批准。庭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长批准。

  4、请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假条上签字有效,假条交政工科记录考勤。

  5、请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医院病假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6、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准假后补办手续。

  7、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到岗后,应向原批准领导销假。

  8、不按规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评先资格;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3天,迟到、早退超过50次的个人,取消全年评先资格;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旷工超5天,迟到、早退超过60次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越过0天的,予以辞退。

  9、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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