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行为的通知(2017)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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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行为的通知(2017)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行为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市装饰装修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使用安全,防止装修噪音扰民,维护业主利益,构建稳定和谐的物业使用与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装修业主和装饰装修企业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时,应当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实施装饰装修活动。

  二、装修业主应遵循以下规定。

  装修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并签订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房屋装修竣工后,装修业主应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居室内的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业主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要求装修企业出具保修书,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和项目工程验收,装修人可聘请第三方监理参与验收,并告知装修企业。

  三、装修公司施工应遵循以下规定。

  装修施工时间为非国家法定假日的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每天12:00-14:00、18:00之后不得装修施工。

  装修中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装修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防止发生装饰装修安全事故,特别对水电施工,应具有相应资质人员进行。装修施工应对临街(路)场地设置围挡,并应在围挡上明确标明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及安全措施等,施工围挡应当安全、统一、牢固、整洁、美观,不得影响小区及周边区域的行人安全及整体形象。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不得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与出行。垃圾清运的时间应在:9:00-11:00,15:00-17:00,其他时间不得进行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的,物业服务单位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物业服务单位应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人或装修企业承担。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遵循以下规定。

  与装修人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时,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装修期间使用电梯应先到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对电梯轿厢进行防护保护后方可使用,大型构件、家具等宜利用步行楼梯进行搬运。垃圾清运与装饰装修过程中如对电梯造成损坏,装修人或装修公司承担维修或赔偿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物业所在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五、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

  随意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在外墙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在无梁楼板上砌墙等增加楼地面荷载;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煤气等管道设施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实行政务公开。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市物业管理协会、市装饰装修协会配备专职人员,及时处理房屋装饰装修投诉事件,对群众投诉的违法装修行为及时上门制止,并实施行政处罚。对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价款等引起的纠纷,进行调解或处理。

  长沙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年9月22日

  附:全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政务公开电话

  全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政务公开电话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热线 12345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88665283

  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88665926

  市物业管理协会 82568495

  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82233110

  芙蓉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89965894

  芙蓉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84683443

  天心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5889649

www.pmceo.com-物业经理人

  天心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85899646

  岳麓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8999793

  岳麓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88999202

  开福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4399332

  开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84399250

  雨花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5562811

  雨花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85880431

  高新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8995191

  长沙县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4013200

  长沙县房屋安全科 84099968

  望城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8051116

  望城区房屋安全科 88085366

  浏阳市物业矛盾调处中心 83681090

  浏阳市房屋安全科 83673579

  宁乡县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87380218

  宁乡县房屋安全科 88980516

篇2:关于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的通知(2012)

  cscr-20**-16002

  长沙市水务局长沙市卫生局

  关于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的通知

  长水发[20**]5号

  全市各用水单位:

  为强化长沙市城区二次供水水质安全管理,确保居民饮水安全,现将我市进一步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必须根据《条例》要求,对其管辖的各类储水设施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水质监测检验每年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各负责一次。

  四、水质检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检测服务收费标准:据湘价费〔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各用水单位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后须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六、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的或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一二年元月十一日

篇3: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强化城镇居民环保意识,提升城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7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长沙市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146号)精神,我市自20**年2月1日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对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凡在长沙市市区(不含望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长部队、个体经营者、居民(含暂住人口)及其他生活垃圾产生者,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含小区到垃圾站的收集费用)不属于生活垃圾处理费。已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生活垃圾处理费;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向委托清扫保洁的居民或单位收取。

  生活垃圾从收集站收集运送到指定的生活垃圾中转或处理场所的费用,包含在生活垃圾处理费中,不得转嫁居民、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生活垃圾产生单位。

  二、征收方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9号),我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方式改革试点,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与水费合并收取的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供水部门采用“随水计征”的方式,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

  三、征收标准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长价房〔20**〕15号)执行。

  城镇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长价房〔20**〕15号)执行,即对低保用户每月每户水费免收6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征收管理

  (一)市城管执法局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管部门,委托供水单位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管理处具体负责征收监管工作,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相关档案,定期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报表报市财政和物价部门备案。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市城管执法、物价、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截留、挪用、挤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供水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每月10日前如实填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清单,定期核算和上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手续费,由市物价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原国家建设部令第157号)的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五、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六、本通知自20**年5月15日起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年4月15日

篇4:莆田市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支取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

  莆建物〔20**〕39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支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支取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的情形

  重复缴存、多缴、商品房备案合同注销(退房)、法院判决无效等其他情况出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际缴存金额大于应缴金额。

  二、申请对象

  物业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莆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支取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承诺函、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发票复印件,备案合同注销需提供发票原件(适用于备案合同注销退款、多缴退款、重复缴纳退款);

  (四)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适用于合同注销退款);

  (五)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适用于产权证与合同备案时房屋面积不一致,多缴退款)。

  上述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0月27日

篇5:公司工作守则和员工行为规范

  工作守则和员工行为规范

  为了提升****的整体形象,发挥公司每个人员的工作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高效的办公环境,规范工作行为和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工作守则和员工行为规范以强化各项行为。

  1.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1.1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1.2员工对内应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1.3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4员工应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企业责任感,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的任何言论;

  1.5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1.6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不得出现有明显可避免的工作失误;

  1.7员工应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通力合作以保证在共同工作中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发挥“1 1>2”的作用,和谐相处,不得无理取闹、造谣生事;

  1.8提倡节约节支,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严禁故意损坏公物;

  1.8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最后一名离开的员工必须关灯、锁门;

  1.9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主管说明,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许可的除外);

  1.10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1.11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1.12员工对工作事务的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越级呈报;

  1.13部门主管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1.14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要及时反映,做到有始有终;

  1.15员工在职期间不得兼职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1.16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1.17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借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8客户服务要以感恩的心态对待客户,对老客户要坦诚,对新客户要热情;

  1.19上班时,要注重仪容仪表,衣着服饰应保持庄重、整洁、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1.20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号、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不早退;

  1.21使用卫生间后应随手冲洗。

  1.22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地、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1.23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保持用餐地点的清洁卫生;

  1.24要自觉维护、保养公共区域的卫生,自觉遵守《卫生管理规定》;

  1.25要保持自己办公桌面的清洁、整齐,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1.26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离开后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1.2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8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经理报告;

  1.29不得在工作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高声喧哗;

  1.30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1.31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护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1.32严禁私自拆卸电源、电线,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皆有责任人自行承担。

  1.33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2.员工基本形象规范

  2.1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大方,不得有明显脏污;

  2.2不得穿拖鞋上班、不得穿短裤、背心;女士不得穿超短裙;

  2.3男女员工上班均应将头发梳理整齐、清洁,并为自然颜色,发型要保守、自然;男士不得留辫子;

  2.4所有的男士不得留有胡须,保持脸部清洁;

  2.5允许佩戴尺寸和数量适当的、有品味的首饰;

  2.6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并保持指甲和双手的清洁;

  2.7着装需清洁、整齐、无破损、钮扣无脱落、领口翻下;

  2.8裤子的长度应正好达到鞋面,不应拖至地面上或踩在脚下;

  2.9要保持鞋面的清洁,女士要低跟,不露脚趾和脚跟,鞋必须保持清洁。

  2.10在办公时间要注意自己的举止及坐姿,坐姿端正,不得有不雅行为;

  2.11要注意自己身上的清洁,不得有异味、怪味;

  2.12在工作场所,不得脱鞋、不得穿拖鞋;

  2.13未经许可,不得占用、借用外面公共区域的任何物品;

  3.关于接打电话

  3.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礼貌接听,接听时要主动说:“您好,****物流科技公司”;

  3.2若邻座的同事不在座位上,其他同事应为其接听电话,并记录下留言;

  3.3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

  3.4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要简明扼要,不闲聊、不泄密;

  3.5上班期间接听私人电话每次不得超过15分钟;

  4.履行职务基本规范

  4.1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

  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处理事情应明确、负责、重时效,今日事今日毕;

  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及时向领导汇报;

  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和谐,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工作如有疑难,应请示上级,不得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主动按要求达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要遵照合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达成工作要求。

  4.2各级领导在职务上,应注意:

  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交办部署事项,应尽可能考虑周全,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关注团队和员工的发展,重视教育及考核;

  如因督导不力,以至发生渎职事情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做好上传下达,督促员工按要求达成工作;

  遵照合同要求,履行管理职责,达成公司各项工作要求。

  5.关于语言规范

  5.1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5.2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诚实,热情友好,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

  5.3对同事不讥讽挖苦,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碰到领导、同事、熟人都要主动打招呼,要诚恳;走路靠右边,遇见来客,要主动让路;遇见来客询问,要真诚接待,热情引导;

  5.4找领导、同事汇报、联系工作,应事前预约,轻声敲门,热情打招呼;

  5.5交谈中要尊重、耐心,眼睛看着对方,插话要在谈话间断时进行,讲话要诚恳,表述清晰,表达明确,语言精炼,使对方明明白白,不吞吞吐吐、词不达意;

  5.6工作或生活当中与人意见存在分歧时,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尊重对方,摆事实讲道理。不武断,不争吵,不恶语伤人;

  5.7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5.8严禁打架斗殴;

  5.9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团队工作,散布对公司不利的谣言,扰乱人心;

  6.关于工作行为规范

  6.1严禁私自使用别人的电脑,不得随意翻阅别人的文件资料等;

  6.2上班时不准打游戏、不准聊天、不准喧哗、追逐嬉戏、不准瞌睡、不准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准聚堆抽烟、不准闲聊;

  6.3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6.4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浏览无关工作的网页;

  6.5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私自放音乐;

  6.6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7外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

  6.8携带公司物品外出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损害时照价赔偿。

  6.9早上到公司后要主动的清洁清理自己的办公区域卫生,包含桌子、凳子、地面、电脑表面等;

  6.10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6.11休息时间在办公室里就餐的,需要及时的进行卫生整理;如有气味的,及时的开窗通风通气

  6.12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6.13有关你的薪金的情况是保密的。请勿将有关薪金的情况告诉他人或试图询问其它雇员的薪金情况;

  6.14开会时要准时到场、手机静音、认真书写会议记录并积极参与;

  6.15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情;

  6.16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使用礼貌用语;

  7.关于考勤与请假

  7.1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如不能正常上班,需办理请假手续);

  7.2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单应交行政备案;

  7.3如因急事、急病或暂时无法通知单位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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