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r-20**-06010
关于使用《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新示范文本的通知
长住建发〔20**〕156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管理,明确商品住宅销售中的质量保修责任,切实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房[1998]第102号)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相关规定,决定从20**年7月1日起,在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中使用《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新示范文本。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照示范文本,自行印制发放。
在执行新示范文本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法规对新建商品住宅质量要求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有其他规定的,应当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
附件: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no
基本情况:
1、房屋座落:区路(街、巷)小区栋门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人(或单位):
3、开发企业:
4、设计单位:
5、施工单位:
6、监理单位:
7、物业管理单位:
8、住宅结构类型:
9、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房屋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表一
序号 |
保修部位、部件 |
保修年限 |
1 |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
按设计使用年限 |
2 |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
5年 |
3 |
供热与供冷系统 |
2个采暖期、供冷期 |
4 |
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
2年 |
5 |
保温(隔热)工程 |
5年 |
6 |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
2年 |
7 |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
2年 |
8 |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
2年 www.pmceo.com-物业经理人 |
9 |
卫生洁具 |
2年 |
10 |
灯具、电器开关 |
6个月 |
11 |
管道堵塞 |
2个月 |
开发企业和买受人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
说明:
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简称《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房[1998]第102号)(简称《规定》)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相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开发企业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开发企业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
四、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投诉,开发企业将直接或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五、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应该认真阅读《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涉及质量保修内容与《质量保证书》有不一致的,以本《质量保证书》承诺为准。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买受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修记录表二
时间 |
保修内容 |
用户签字 |
维修工签字 |
签发单位(开发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的售后服务部门(物业管理单位):
联系电话:
篇2: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3)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三)
(建设、开发单位名称): **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做好对**豪庭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江西省现行住宅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住宅工程竣工后,有关工程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并妥善处理。
七、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篇3:住宅楼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3)
住宅楼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三)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豪庭2#、4#楼 ,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建筑的承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设计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设计要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⒈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