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管工程项目指挥部经费管理办法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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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工程指挥部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健全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经费开支标准,节减经费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和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局派出的各项目工程指挥部。

  二、工程指挥部经费开支主要是指在合理工期内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部分,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开支与工程指挥部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

  1、工资奖金。

  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标准,奖金(效益工资)从项目经理备用费的节余中分配,项目经理备用费无节余的不得发放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的发放要体现效益与贡献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制止重复领奖现象。并规定做好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工作。

  2、工资附加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提,列入相关费用。

  3、办公费。

  主要包括文具、纸张、印刷费,邮寄费,报刊费,传真发报、收报费。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统购统管,统一配发,办公费用按人均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据实列销。

  4、差旅费。

  按照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中第12号文《企业差旅费开支规定》标准,项目工程指挥部按人年3000元标准内掌握开支,区域工程指挥部按人年13000元标准内掌握开支。

  5、通信费。

  工程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1~2部固定电话,每部电话每月按1500元(含市话费、长话费、传真费)的标准计列;指挥长手机按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列,按规定需配备手机的其他人员按每部年3000元标准计列。其他工作人员可按人年600元的标准计列。通信费支出应按照“指标包干,总额控制”的原则从严掌握开支。

  6、车辆使用费。

  按每台年40000元(含过路费、养路费、保险费、油料费、维修费等)标准核列。车辆修理应由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提报计划,财务主管审核,报经指挥长审批后实施,并据实分期摊销修理费用。

  7、折旧费。

  按占用固定资产原值及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

  8、房屋租赁费、水电费。

  房屋租赁费按租赁合同确定的标准计列,水电费按实际消耗数计列。

  9、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和摊销。

  开办初期按人年2000元,次年起按人年400元计列。

  10、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根据局《局机关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局财[20**]125号),在局核定的年度计划指标以内开支。

  11、会议费。

  会议费根据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费用。

  工程指挥部发生的其他日常经费开支,由工程指挥部本着节俭的原则掌握开支。

  三、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工程指挥部用于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工程指挥部经局批准实现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按年度以货币资金专项上交局,并列入年度经费预(决)算表。

  四、工程指挥部的经费核算

  项目工程(指挥)部日常经费开支预算,报局批复后纳入项目工程(指挥)部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从严控制,包干使用,在本项目有关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工程指挥部因经营和施工生产需要,需购建(租赁)房屋或建筑物,购置行政用车、办公设备、通信器材工具等固定资产,事先应由工程指挥部提出申请报告或建议(方案)书面报局,经局审定批准后方可购置,所需费用由各工程指挥部支付,或抵作应上交款,或由局专项拨款购(建)置。未经局批准,工程指挥部不得擅自购置固定资产。

  2、工程指挥部是局派出的临时机构,执行局统一的财会制度规定,指挥长或项目长是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对其财务、资金、成本管理和经费核算负全责,局对工程指挥部继续实行会计委派制,工程指挥部财务主管应认真履行职责权限。工程指挥部要按规定编制经费开支预算(经费预算表格式附后),在局批复的经费预算内,从严控制开支。要广开财源,节减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接受财务审计监督,按季度编报经费开支决算报表,随季度报表上报局财务处。局将适时对工程指挥部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财务监测考核通报。

  六、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仍按局现行财会制度执行。

  七、本办法由局财务处负责解释,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年8月28日

篇2:物业知识教材:小区物业管理经费与测算

  物业知识教材:小区物业管理经费与测算

  一、物业与物业管理

  "物业"一词由英语"estate"或"property"引译而来的,含义为"财产、资产、拥有物、房地产"等。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其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各类建筑物可以是一个建筑群,如住宅小区、工业小区;也可以是单体建筑,如一栋高层或多层住宅楼、写字楼、商业大厦、宾馆、停车场等;同时,物业也是单元房地产的称谓,如一个住宅单元。同一宗物业,往往分属一个或多个产权所有者。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是指与上述建筑物相配套或为建筑物的使用者服务的室内外各类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与之相邻的场地、庭院、干道等。

  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化是物业管理的4个基本特征。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现代意义的物业管理在我国起步较晚,是随着gg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日趋活跃,城市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崛起和房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于本世纪80年代由沿海地区逐渐兴起的。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成立,开始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涉外商品房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这是我国内地物业管理迈出的第一步,标志着这一新兴行业的诞生。随后从深圳到广州,从南方到北方,从沿海到内地,在众多城市物业管理公司像雨后春笋般涌现,物业公司呈现出一派蓬勃生机。1993年6月30日,成立了全国首家物业管理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

  1994年4月建设部颁布了33号令,即《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物业管理的新体制,为房屋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规依据。

  1996年2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布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管理单位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20**年9月1日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对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住宅区物业管理经费的来源

  住宅区物业管理经费是提高住宅区管理水平,搞好综合服务的重要基础条件,对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住户来说又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是关系物业管理能否维持下去并持续发展的关键。

  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其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以往单纯靠上级拨款、党委补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被动局面。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及职工的经济收入水平还较低,还不能承受较高的费用,因此,要解决住宅区的管理经费问题,必须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筹集物业管理经费机制。住宅区物业管理经费的来源主要有:

  一是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定期向住宅区的单位和住户收取一定数量的物业管理费。如山东局一队基地管理处自20**年1月开始,按0.10元/平方米、月收取(内部价格),保证了门卫及清洁工的工资。

  二是住宅区维修养护专项基金。该基金是指用于住宅区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与大、中修基金。该费用的收取通过双向筹集的渠道进行。1、公有住房售出后,由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由业主一次性或分次筹集。2、商品房出售后,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双向筹集。在房屋销售阶段,建设单位可按住宅的综合造价提取2%(多层住宅)、3%(高层住宅)的维修基金(纳入住宅成本);住户在办理签约、入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1%或建筑成本价的1.5%(每平方米)一次性交纳维修基金。不管是公房出售后,还是商品房出售后,如遇某些重大原因,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还可临时向业主筹集。维修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物业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更新与大、中修。维修基金的突出特点就是他的数额巨大并可以持续使用,因此应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争取产生最大的增值收益,如购买国库券、债券等。产生的利息及收益一方面用于物业的更新维修,一方面也可你补日常管理费用的不足。

  三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要以物业公司为依托,完善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建车棚、车库等,有条件的单位,建设门头房,对外出租或自己经营。这些经济实体既为住宅区住用人服务,也向社会承担业务,用多种经营取得的部分利润,你补管理费的不足,实现以业养业的目的。四是依靠单位和改制企业的支持。地勘单位搞物业管理是一种体制创新,由于优势资产和精兵强将已到改制企业,作为各级领导要高度支持并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扶持物业管理企业。改制企业要从维护大局的角度,做好资金的支持和思想上的支持。

  三、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与测算

  (一)住宅区公共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护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金。

  此外,对实行物业保险的住宅区,还应包括投保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二)住宅区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测算原则

  住宅区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由所在地综合服务项目,劳动付出状况、物价指数变化和住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住宅小区的档次制定。

  (三)住宅区公共服务收费的测算方法

  公共服务收费的测算可用公式来表示:

  *=∑*i(i=1,2,......9)

  *: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单位为元/月.平方米;

  *i:各分项费用收费标准,单位为元/月.平方米;

  i:分项项数;

  ∑:表示对各分项费用算术求和。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该项费用指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应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

  各类管理、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企业的性质、参考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包括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4%计算)、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算)和社会保险费(按有关规定计算)组成。

  该项费用测算方法是根据所管物业的档次、类型和总建筑面积先确定各级各类管理、服务人员的编制数;然后确定各自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出基本工资总额;再按基本工资总额计算上述各项的金额;汇总后即为每月该项费用的总金额,最后分摊到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其测算公式为:

  工资、福利费=(月基本工资总额 各项福利费、社会保险费 加班费 服装费)/总建筑面积(元/月.平方米)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该项费用包括住宅区楼宇内公用部位如过道、门厅、楼梯及区内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各类公共设施、设备如室外上、下水管道、电器部分、燃气部分等的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区内及楼宇内公共照明费等。不包括业主拥有房产内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换与更新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电梯的运行、保养与维修费用;共用天线保养维修费用;高压水泵的运行、维修费用;冬季供暖费。这些费用按国家和当地的现行规定与标准分别向产权人和使用人另行收取。

  该项费用可按成本法或简单测算法进行测算。成本法即分别测算各分项费用的实际成本指出,然后求和。简单测算法是指:以住宅每平方米建筑成本为基数,普通多层住宅公共设施、设备建造成本按住宅建筑成本的15%计取,折旧年限按25年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按月折旧费的40%提取。

  3、绿化管理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利润及法定税率等应进行具体测算。

  4、漏交率问题

  由于多种原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不可能达到100%。这就产生了漏交率的问题。如果将个别也漏交而造成的损失摊到其他业主身上,显然是不合理的;但由物业管理企业完全负担这部分损失也是不合理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途径是一方面从业主、业主委员会到物业管理企业要尽可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交率;同时在进行物业管理经费财务预算时要注意留有一定的余地。

篇3:物业公司管理处经费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处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使管理处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有根本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对辖区的管理经费收支,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本着综合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注重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管理经费,并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

  二、管理处依据有关收费标准,按不同项目,向业主(使用人)和其他应交费的人收取费用。

  三、管理经费的收取,收款收据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单据。

  四、各项管理经费,应分项单列,专款专用,财务开支按公司授权,由管理处主任依据委托管理合同支出项目审批,报公司审核。

  五、年度费用收支明细帐目,应张榜公布,定期向业委会报告,接受物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询问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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