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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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的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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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篇2: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和拟采购物资情况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和拟采购物资情况

  一、拟采取的工作计划

  为了使物业保值、增值,管理处在认真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拟定进一步的工作计划,加强装修管理,增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以确保物业品质不断得到提升,同时为开发商提供一个后续的优质的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的售后服务工作,使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品牌共同提高,达到“双赢”的目的。

  1.业主入伙前

  我公司对物业进行现场查勘,力争在小区工程建设收尾阶段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改进或布置措施,配合准备接管验收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及其他相关工作。在和发展商进行物业的交接验收中,由我公司提出接管验收所需要的所有书面资料(验收标准参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由我公司提出整改单,在一定期限内由开发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再由我公司验收合格后接受。

  同时协助发展商制定《使用公约》、《业主手册》等文件,准备好业主入户所需要的《入伙手续书》、《业户信息表》、《入伙资料签收表》、《房屋质量整改通知书》、《装修管理办法》、《装修管理协议》、《代办服务委托书》、《房屋验收表》、《钥匙签收表》等书面资料。另一方面,做好小区的开荒保洁工作,进入日常工作状态;保安人员要熟悉小区情况;设备维修人员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公共设备设施的完好,以一个整洁、舒适的环境迎接业主入伙。

  2.业主入伙中

  业主入伙中由我公司设备维修人员陪同进行房屋内部验收、抄表,对于业主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向业主交付填写的资料有:《业主手册》、《装修管理办法》、《入伙资料签收表》、《业主信息表》、《房屋验收表》、《钥匙签收单》等,并及时向业主介绍有关物业入伙后的管理规定。

  其中尤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装修管理,按公司标准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并准备好《装修申报表》、《施工人员登记表》、《施工人员出入证》、《施工许可证》、《动用明火许可证》、《安全责任书》等书面资料,业户服务人员会将《施工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交保安主管;保安巡岗按表查验施工人员的《施工人员出入证》,并巡视跟踪施工队的装修过程,督促施工队文明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规定袋装化并及时清理到指定的堆放地,不允许将垃圾堵住楼道,不允许将水泥浆、剩漆、胶水、可燃液体倒入下水道;夜间保持施工区安静。

  管理处除保安外,业户接待、管理处经理都应当定时对装修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装修结束应经过验收,装修期间的装修材料运出小区应当由业户签字并经管理处经理确认。

  3.业主入伙后

  进入全面管理阶段后,物业管理处将以公司企业标准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但不限于):

  房屋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保养、维修;

  设备设施管理;对物业范围内的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的运行、保养、维修;

  清洁管理:加强清洁员工的管理,维护物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绿化管理:物业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养护;

  消防管理:建立消防队伍,对物业范围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管理;

  安全管理;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管理,确保物业内安全、舒适;

  车辆管理:维护行人、车辆的交通秩序,以及车辆停放秩序;

  产籍管理:指对产权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图表、登记资料进行完善和修正,保证产籍的完整、准确、与实际相符;

  财务管理:对物业管理资金运作和管理;

  协调因房屋质量引起的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纠纷。

  二、物资装备情况

  1.物业管理用房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结合本物业项目的特点,除各类设施设备机房外,物业管理用房还包括:管理服务用房;管理处接待、办公用房;保安、保洁、工程维修、摆放工具设备、维修材料、清洁物料和更衣等的管理用房和仓库。

  2.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要求

  (1)管理处办公用房:划分为客户接待和办公两个区域,场所面积按建设部相关文件执行。

  (2)工程维修作业工作室:需放置梯子、台钻等设备及备品备件仓库等。

  (3)保安、保洁人员休息、更衣室:放置更衣箱、凳子、保洁工具等。

  以上配置除管理用房外,其他用房可利用车库等多余房间,以不侵占正式办公用房为宜。总的原则是,给业主及租户带来方便,提高我方人员工作效率。

  3.管理设施的配置要求(略)

篇3:置业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1、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和核验;2、工程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签证和核验;3、公司日常物料采购(含固定资产采购)和验收;

  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设备)范围一览表(具体品种应根据实际情况定)

  材料设备种类

  具体内容

  主材

  钢筋、商品混凝土

  装饰材料

  饰面砖、饰面板、玻璃制品、铝合金门窗、墙体油漆及涂料

  水电安装材料

  电线、上水管材、排水排污管材

  设备

  电梯、水暖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

  (二)采购的方式:

  1、招标采购;2、直接采购;

  第二条招标采购管理

  1、公司设立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以招标形式采购材料(设备)的管理工作。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工程部门负责人、采购主管、预算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工程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负责。

  2、材料(设备)招标采购一般程序:

  (1)、预算人员在施工图纸出来后,根据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材料(设备)清单》交工程部门负责人;

  (2)、工程部门负责人对图纸进行审核优化后,对《材料(设备)清单》所列材料名称、规格进行审核并作必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并在《材料(设备)清单》上签字认可后报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3)、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设备)清单》所列材料确定甲供和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品名、品种、品牌和规格。

  (4)、进行市场询价,货比三家,询价由材料采购主管负责,预算人员和财务人员作为监审人员可同步进行询价;

  (5)、材料主管根据工程进度及已确认的甲供材料(设备),分批、分阶段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招标。

  (6)、商务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评审见公司业务审批流程)。

  第三条直接采购管理

  1、直接采购适用于小额工程材料采购及日常物料采购;

  2、若采取直接采购方式时,采购之前必须进行材料采购询价,采购询价由材料采购主管负责,预算人员和财务人员作为监审人员可同步进行询价,材料采购主管根据询价结果填制《通用物资采购申请》,然后按公司相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实施采购;

  3、询价限额(单笔金额5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及易耗品采购,由公司行政部门直接编制采购计划按公司业务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材料(设备)验收;

  (1)、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4)、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6)、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7)、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采购主管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8)、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9)、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材料采购相关管理规定

  (1)、工程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从经济性和适用性出发,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和优化,确定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和品牌,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必须研究确定甲供和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品名、品种、品牌和规格清单;

  (2)、不论是招标采购还是直接采购均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询价由材料主管、预算主管、财务主管相关人员分别进行,形成内部牵制。

  (3)、材料主管必须会同工程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4)、在进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或议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询标时,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项目公司的投资成本。

  (5)、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或议标工作由公司材料主管具体组织操作;

  (6)、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纳入供应商信息库。

  (7)、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严肃处理。

篇4: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资申请计划

  第一条

  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设计文件、相关会议纪要、施工调查等,按工程件名分别提出申请计划,报客专中心物资主管部门审核,经客专中心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因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要求而造成重要物资积压、减少或变更时,项目部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计划,报客专中心物资主管部门审核,经客专中心领导批准后生效。由于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负责向建设单位办理确认手续及追加经济补偿等事项。

  第二章物资采购

  第三条

  物资采购(零星购料除外)必须签订合同。

  第四条

  施工生产中主要设备(如通信、信号设备;干线光、电缆、信号电缆等)和大宗物资由客专中心实施采购;对一些采购程序简单(如业主、总包单位已经招标和确定的施工物资等)和供应渠道明确的物资,由项目部实施采购;采购合同由客专中心统一管理。

  第五条

  施工工程中一般物资,由项目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工程施工进度,按计划分期分批自行采购。采购合同报客专中心备案。

  第三章物资采购原则

  第六条

  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效益原则。

  第七条

  坚持“质、量、价、时”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八条

  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客专中心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客专中心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采购。

  第九条

  应选用(特别是铁路信号工程)经相关权威部门认证通过的产品,业主或设计推荐的产品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如业主或设计推荐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和设计沟通,由业主或设计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使用,相关资料送客专中心相关部门长期保存。

  第十条

  项目部采购的设备材料,其采购价不得超过工程管理部门公布的设备材料采购指导价。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

  第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供应客专中心、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十二条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的生产经营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投标项目必须属于规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

  4、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注册证书;

  5、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鉴定证书;

  6、与投标项目一致的相关业绩说明。

  第十四条

  工程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应整理、收集并保存供应商资料,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工程管理部门并负责各项目部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汇总,并定期公布。

  第五章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合同在签订前,应认真做好采购物资市场询价工作和物资采购中标单位推荐工作。

  第十六条

  物资采购合同评审,合同的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签约原则的条款;

  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履约能力;

  3、是否具备签订合同必要条件;

  4、从工程质量、工期、资金、成本效益等方面评审合同风险;

  5、合同条款是否完善,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第十七条

  重大物资采购合同,除了评审外,有关合同条款还必须经过客专中心律师审核,方可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时,应使用客专中心规定的合同文本或工商局的标准合同书,须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第十九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一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由客专中心管理部门管理的合同,合同款项的拔付,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最终由客专中心总会计师批准或总经理方可支付合同的有关货款。

  第六章现场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按客专中心有关规定,配置专职材料管理人员,设置现场料库,建立健全现场物资管理制度,全面负责对工程物资的现场管理。工程管理部门应对项目部的现场物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材料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物资到达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材料人员负责批准的零星材料采购工作。

  第二十五条

  物资检验应按客专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配合质检员进行物资的进货验证、检验,确保采购物资质量。采购物资发现质量问题,项目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解决。

  第二十六条

  物资到货的点验、领用、处置的流程和规定:

  1、采购物资到货后,应当进行点验,检验其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物资点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填一式二份材料点验单,由该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或现场收料人员)、物资主管等参与验收的人员分别在点验单上签字。点验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不符的,应如实做好验收记录,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参与物资点验的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点验,并对点验结果承担责任。

  2、项目部应根据要求建立材料管理账册,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进行材料物品分类管理。

  3、领用时填写一式二份材料领用单,一份作为财务报销的凭据,一份作为材料保管人员的进出库手续。料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在途单或者发票做好点收工作,根据点收单和领料单按月填制库存物资动态表,做到账账、帐表、帐实相符。

  4、存货按季盘点,年度终了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账账相符。发生数额较大的盘亏、毁损,所在项目部应查清原因,及时报告客专中心物资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现场料库应严格按客专中心物资管理规定,做好库存物资的仓储、保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工程剩余物资或废旧材料根据物资性质依据有关规定处置或调剂使用。

  第七章监督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客专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为物资采购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计划编制、审查供应商的资格、选择和招标采购方式、谈判和评标、履行采购合同、验收商品以及结算货款等)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对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督。除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还可对采购活动进行事后监督,以提高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三十一条

  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及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客专中心职工有权对违反本规定损害客专中心利益的行为向客专中心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对举报人应当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客专中心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给客专中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5: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要求,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是对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备品备件(含进口)、工具(含进口)、油化、包装、产配件、外购外协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及劳务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行为的基本规范。

  2采购原则

  2.1物资采购按照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2.2除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或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外,其余每一物资采购均应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实行比质比价,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督。

  供货单位选择和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特权和人情交易。

  3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3.1公司对大宗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材料应逐步实行招标采购管理。选点定点原则及具体做法按ts16949“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执行。

  公司对非定点采购材料、零星采购材料,年累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3.2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工作机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部门及相应的副总经理共同负责招标工作。各部门在招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3.2.1采购部门(包括物资供应、工程部门、工具部门、设备制造部门)负责提供招标单位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2.2技术、质量部门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单位资料,从技术、质量角度对招标单位的物资(产品)能否符合公司要求进行论证,并做出鉴定意见。

  3.2.3财务部门着重进行价格论证,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位的供应商。

  3.3经相应部门论证后,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招标评审机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招标评审机构提议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4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对中标单位管理,如发现中标单位擅自更改技术、质量要求和价格,必须及时向分管副总报告,后果严重的,应取消定点资格。

  3.5为确保采购物资优质优价,公司对已经定点采购的单位,也必须每年进行审定,不搞终身制。需要对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采购物资作调整的,由采购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同样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权限执行。

  3.6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非定点的物资采购、零星采购物资按采购金额的大小,重点进行价格控制与管理:

  3.6.1同一型号规格一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采购。

  3.6.2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20万元的物资,由采购部门提出两个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比质比价,并做出倾向性意见,经财务部门价格会审后,确定采购价格。当意见不一致时,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最终决定。

  3.6.3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物资,由采购部门提出两个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比质比价,并做出倾向性意见,经财务部门价格会审后,报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3.6.4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物资,按上述程序审核后,由财务副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批准实施。

  3.7公司委托子公司对外采购物资,采购价格按上述相应权限审核,经批准后采购。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对内销售加价率。

  3.8为了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及时、正常进行,凡价格方案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则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则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财务部门应与各采购部门认真配合,确保及时采购。

  4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4.1凡已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必须签订合同;非招标采购物资、非定点采购物资、零星采购物资在同一供货单位年内采购金额满20万元以上的,也应签订合同。如事先不能确定的,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4.2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总金额等,采购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4.3合同正本其中一份应由财务部门保留。

  5资金付款及报帐管理

  5.1根据采购资金用款的特殊性,采购部门可在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内,先向财务部门申请用款。待该项物资发票报帐时,再进行审核。

  5.2财务部门在报帐时,应当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能报帐。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5.2.1有无书面合同。

  5.2.2合同是否有授权签订的批准手续。

  5.2.3报帐发票的单位、物资名称,数量,单价等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

  5.2.4无合同的付款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相应的规定。

  5.3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付款,财务部门可以拒绝报帐。财务人员在报帐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报告或协调处理,以便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5.4财务和物资采购部门应同时对报帐物资进行基础数据管理,将每一采购物资的型号规格、供应商、采购单价等基础数据列入微机管理,为比价采购积累资料。

  5.5审计部门应负责对重要采购事项进行监督审计,审计报告直接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6有关责任

  6.1公司经营者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规定,支持公司采购部门、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6.2公司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完善物资比价采购管理。

  6.3凡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部门和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相应管理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制订部门:工程处

  负责人:冯志明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7.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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