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样例)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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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样例)

  一、系统使用管理

  1、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并报单位主管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3、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4、本会计电算化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5、设立“计算机使用登记簿”,任何人均须登记方可用机。

  6、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7、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8、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

  9、存档数据、软盘、账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和保管。

  10、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二、上机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法有权使用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后,才能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前后,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必须填写真实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检查核实。

  3、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占用机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6、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专职会计员,则应保证输入的数据与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反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账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机内,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7、每次上机工作完毕后都要作好工作备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备份的数据软盘,应由财务处保管,下次上机备份要与机内数据复核无误后方可开始运行。

  8、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9、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账务处理程序

  1、账务系统初始化: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在会计主管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账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2、账务系统更改: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账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会计主管的批准。

  3、日常账务处理:

  (1)凭证处理:

  会计电算化系统输入的记账凭证分两种,即:机制记账凭证和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为适应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编制记账凭证还必须做到:

  a、机制记账凭证的编制:

  机制记账凭证是指各子系统输入原始凭证(如销售原始发票和银行收款凭单)由计算机,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打印的记账凭证。机制记账凭证直接通过机内程序转到账务处理系统进行记账、编报表等业务处理。

  机制记账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需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账员及财务部负责人章,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b、手工记账凭证的编制:

  手工编制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手工办法编制的记账凭证。手编记账凭证需通过账务处理系统用键盘输入。

  手工编制记账凭证包括:现金收付款凭证,部分银行收付款凭证和部分转账凭证。

  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

  a.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

  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

  b.账户使用正确。

  c.借贷方金额相等。

  d.原始凭证同记账凭证金额一致。

  e.转账凭证必须填写清楚借方和贷方科目代码。

  对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唯一,即:一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一个一级、二级、三级科目。

  要求摘要内容简洁、扼要,用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

  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的使用标准摘要。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

  c、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编号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第一张凭证上说明断号原因并签字盖章。

  d、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可以由机器直接登记,出纳人员不登记账簿。为工作方便,出纳人员可以自设备查辅助账。

  (2)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a、记账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

  b、操作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

  c、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账员、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凭证。

  d、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e、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账表打印和结账:

  a、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b、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c、科目汇总表、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

  d、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账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e、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账,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f、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4)会计报表

  a、单位应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b、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各核算子系统及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c、单位上报会计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格式与要求,按会计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

  d、单位必须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必须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篇2:学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6)

  学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6

  会计电算化制度是对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电算化微机是会计电算化专用机器,只能财会人员使用,进行有关记账、统计、做工资等整理会计资料工作使用,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计算机,会计电算化应专机专用,计算机内不得安装与财务管理无关的软件。

  2.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计电算化系统,由系统管理员授权的人员也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电算化系统,不得越权操作。

  3.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口令”。

  4.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密码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逐级退出电算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室。未经系统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5.定期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注意通风、防火、防磁、防雷击、防鼠害、防静电,保证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处理。

  7.健全必要防病毒措施,安装防病毒卡或使用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版本升级。使用所有外来软盘时,必须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

  发生数据丢失、混乱等情况,应使用会计软件中的索引功能,或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无法自行解决时,做好故障记录,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解决。

篇3:建工学院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建工学院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院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严格执行上机操作规程,现制定我院会计电算化系统

  操作管理制度,请认真执行。

  一、系统使用管理

  ⒈在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并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⒉对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分工牵制的内部制约机制。

  ⒊本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⒋建立非操作人员“计算机使用登记簿”制度,上机前须登记方可用机。

  ⒌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⒍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⒎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帐表。

  ⒏存档数据、软盘、帐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保管、移交。

  ⒐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二、上机操作规程

  ⒈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的人员,才能上机操作。

  ⒉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检查核实。

  ⒊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发现运行异常要及时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处理。

  ⒋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⒍复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如发现差错,应及时反映给操作人员及系统管理员。对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帐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在记帐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按规定冲销纠正。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⒎每日记帐工作完毕后都要做好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备份的数据软盘,由财务处妥善保管。

  ⒏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⒐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⒑系统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上机操作记录。定期检查、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财务处理程序

  ⒈财务系统初始化

  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在会计主管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⒉财务系统更改

  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财务系统的修改变动,都必须得到会计主管的批准。

  ⒊日常财务处理

  ⑴凭证处理

  系统输入的记帐凭证是机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要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

  机制记帐凭证的编制。机制记帐凭证是指计算机根据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要求,依据正确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并打印的记帐凭证。机制记帐凭证须经复核后,再由财务处理系统进行记帐处理。

  机制记帐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帐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摘要简单、明了、规范。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需加盖制单审核人、记帐员(输入)及会计主管名章,如为收付款凭证还需加盖出纳员印章及经办人(领交款人)签字,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⑵记帐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a、记帐凭证必须经有关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

  b、操作员每输入以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

  c、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帐员、财务处负责人、收付款凭证应由出纳员签章经办人签字后方可为有效凭证。

  d、已输入的记帐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后,打印科目汇总表并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e、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⑶帐表打印和结账

  a、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员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b、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编制一次。

  c、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财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d、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帐,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e、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⑷会计报表

  a、单位应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b、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软件系统功能及管理要求月末打印输出,经有关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c、单位上报会计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格式与要求,按会计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

  d、单位如需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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