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规定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5514

  商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规定

  一、水、电均为公司集体资源,进驻客商、客户及其它水、电用户必须交纳水电费。

  二、水、电费为每月收缴一次,交纳时间为每月的10-25号, 地点为东方购物中心财务部,主管部门为东方购物中心物业部。

  三、水、电费以每月的水(电)费通知单为准,用户必须如数、按时交纳。

  四、水、电费收费标准

  水费:单价1.90元/吨

  电费:单价0.70元/度

  五、水、电费计算方法

  1、安装水、电表的用户:

  水费=单价*(本次读数-上次读数)

  电费=单价*(本次读数-上次读数)

  2、未安装水、电表的用户:

  水费:必须安装水表

  电费:按照用户现有的用电设备、器具(指用户自己安装的用电设备、器具,如广告灯箱、射灯等用电器具)的实际功率之和计算,使用时间按每天11小时计算。

  电费=单价*总功率*11小时

  六、注意事项及处罚

  1、各水、电用户必须如数、按时交纳水电费,不准拖延、拒交。

  2、未经许可,用户不准私自安装、拆除其现有的用电设备、器具,如确实需要,应以书面形式报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用户如不按引规定而私自进行安装、拆除,接电等,一经发现,物业部将验予200-500元的罚金, 同时对由此引发的事故损失,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未安装电表的用户,其用电设备、器具(主要指照明)如有损坏,用户应及时修好,如不修理,原则上按完好器具收取电费。

  4、严禁使用规定以外的电器,如电炉、电开水器、电热杯等,。一经发现,

  除没收其非法用电器外,并给予50-100元罚金处理,并对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使用较大功率电器,随机用电的客户,公司提倡其安装电表,以免在收缴费用时了生纠纷,如不安装电表,公司将根据其实际用电情况收缴电费。

  6、安装水、(电)表必须符合公司的消防验收要求。

  用户安装水、电表程序

  a用户需安装水(电)表时,应提前备好水(电)表及有关材料、器件。

  注:水(电)表应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件,否则,不准安装。

  b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领导,经批示后,报知物业部, 由物业部强电科统一实施。

  7、卖场内的地面插座,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否则一律按窃电行为处理。窃电行为将给予500-1000元罚金。

  8、用户因变故面撤离卖场的,应及时通知物业部清算当月水、电费,否则,

  财务部不予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9、用户交纳水电费用后,应妥善保管费用单据,以备查存。

  10、严禁窃电,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11、如果发现物业部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客户,可以及时进行举报。

篇2:商厦物业水、电费收缴流程

  商厦物业水、电费收缴流程

  1、物业管理员按照合同规定每月23-30日认真核查水、电表数,依据核查实数编制《应收费用明细表》,经物管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财务部门。

  2、当月30日物业管理员根据《费用明细表》,填写并且下发《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水(电)费交款通知》,并负责下发各交款单位按时交费。

  3、每月1-3日,各交款单位持《某购物广场-水(电)费交款通知》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各项费用。

  4、财务部根据《某购物广场水(电)费交款通知》对照《费用明细表》,收取各项费用,并加盖现金收讫章留存归档。

  5、每月4-6日,财务部汇总未交费单位明细表,并交物管部。由物业管理员再次下发《费用催缴通知单》,本月9日之前交款单位仍未如数交纳水、电费,我公司将于本月10日起按千分之一计收滞纳金(或责令停用)。

篇3:购物中心(商场)收缴公摊水电费说明

  购物中心(商场)收缴公摊水电费说明

  尊敬的广大商户:

  zz中心收取公摊水电费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了,针对部分商户对公摊水电费内容、计算方法不明确,后勤部在此加以解释说明:

  1、zz中心有两台1600kva干式变压器。一开一备,主要带的负荷是商场,高层及b座,因b座、高层及购物中心商场分别有计量表,广大用户不必担心高层、b座的用电量会与商场用电混淆不清。

  2、zz中心用电包括商户照明用电,公共走廊照明用电,公共应急照明用电,室外亮化和公共动力设备用电,其中公共动力设备用电包括zz中心直梯、扶梯、中央空调、防火卷帘、送排风、热风幕、污水泵等用电。公司考虑到商户的目前经营状态,室外亮化已由市政承担,何时由商户公摊,将另行通知。

  3、由于变压器有电损,所以b座、高层及购物中心商场将按用电量的多少公摊电损,这样,商户的公摊电费目前有公共走廊照明用电、公共应急照明用电、公共动力设备用电和电损四项内容。

  4、计量时间:地下至五层,每层都有公共走廊照明用电计量表,电业局由原来的每月10日抄总表,推迟到每月的17日,zz中心与供电局同步每月17日抄各层的分表,计算公摊电费的时间还是由每月的10号到下月的10号。

  5、电费:电费单价=(本层公共照明 分摊电损)单价 公共应急用电单价 公共动力单价。

  电费单价×商户产权面积=公摊电费。其中本层公共照明有表计量,电损按本层面积分摊,公共应急是全楼平均分摊,地下家居广场承担地下扶梯、直梯以外的动力,一至五层承担的公共动力按平均动力单价计算。

  6、水费:(地下至四层用水量×每吨单价)÷地下至四层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公摊的水费系数,商户的产权面积×每平方米分摊的水费=商户当月的公摊水费。

  7、五楼商户公共用水、用电皆有表计量,自身用电、用电也有电表、水表单独计量,且单独核算。

  针对以上说明,商户可以拔打电话2***6(内线1**6)咨询,购物中心后勤部将给您作进一步的解释。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