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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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检查时间

  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具体时间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三、检查内容

  1. 消防设施:检查学校消防设施的完好性、有效性和使用情况,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

  2. 消防知识:检查学校师生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包括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疏散逃生等。

  3. 消防演练:检查学校消防演练的情况,包括演练计划、演练过程、演练效果等。

  4. 消防责任:检查学校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消防安全培训等。

  四、检查要求

  1. 检查由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由专业的消防安全人员进行。

  2. 检查前,学校应当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 检查后,学校应当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消防安全。

  五、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执行,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制度评估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当每学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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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要求

  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要求

  1、一般要求

  (1)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应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或单位实施,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3)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8章要求处理。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所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3) 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篇3: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wy/a-006

  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

  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

  (一)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二)二级检查

  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三级检查

  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管理部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

  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燃气灶具,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仓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11、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篇4:某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0**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篇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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