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服部值班管理制度与规定5篇 -凯发线上手机app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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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部值班管理制度与规定

  物业客服部值班管理制度与规定

  1制度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管理秩序,特制定以下规定:

  1.1 值班人员:部门每天安排管理员进行值班;

  1.2 值班地点:部门办公室;

  1.3 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记录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1.4 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管理区域、公共区域、售楼处、银行、会所、大厦绿化等处的物业完好程度,卫生状况及各岗位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劳动纪律;

  1.5 值班人员应按时间要求检查管理区域效果照明灯具的开关;

  1.6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客服部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重大事件的处理,次日必须作出书面报告,上报客服部经理;

  1.7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8 值班人员因事、因病无法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客服部经理;

  1.9 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2 规定

  2.1 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2.2 值班工作中要求精力集中,认真负责,按程序工作,完成上班未完成的作业;

  2.3 值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刻解决,遇有困难时可请求帮助,当重大事件发生时,要立即报告上一级领导,不得延误,不得擅自做主,不得隐瞒不报;

  2.4 当换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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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严格遵守各项值班纪律及各项操作规程,凡因违反规程引发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2.6 办公室要有管理人员值守,值守人员要注意接听电话,做好电话记录;

  2.7 每天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交班要清楚,全面,一般情况不得把本班未解决的问题交给下班。

篇2:企业员工值班管理规定范文

  企业员工值班管理规定范文

  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组长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组长的工作指令。

  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值班员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6、值班员工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篇3:物业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七

  物业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七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员工。

  3.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的正常运行。

  二、值班人员设置与管理

  1.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值班人员,确保值班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服务需求。

  2. 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具备一定的物业管理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能胜任值班工作。

  3. 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值班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值班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值班人员进行整改或调整岗位。

  三、值班时间与班次安排

  1.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值班时间,确保每天至少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岗。

  2. 值班时间分为白班、夜班和休息日轮班制。白班时间为早8:00至晚22:00;夜班时间为晚22:00至次日早8:00;休息日轮班制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 值班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四、值班岗位职责

  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 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各类问题,包括设施设备故障、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协调解决。

  3. 值班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对于突发事件,应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值班人员应主动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对于投诉建议,应及时回复并跟进处理结果。

  5. 值班人员应协助物业管理部门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收费、维修、保洁等。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五、值班记录与信息报送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值班记录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值班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处理结果。

  2. 《值班日志》应在每次交接班时进行交接,由接班人员签字确认。《值班日志》应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查阅。

  3.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值班日志》及其他相关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六、应急处理与预案演练

  1.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七、考核与奖惩制度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值班人员的考核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值班人员进行整改或调整岗位。

  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勤率、服务质量、问题处理效率、业主满意度等。考核结果应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予以补充完善。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篇4:炼焦厂车间节假日及中夜班值班管理制度

  炼焦厂车间节假日及中夜班值班管理制度

  结合我车间生产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障车间中夜班、节假日、公休日的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车间生产骨干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作用,形成快速应急机制,同时加强车间各项制度在节假日、中夜班的落实检查,特制定如下值班管理规定:

  1、值班人员组成

  节假日、公休日由车间领导班子成员值班。

  周一至周五中夜班:由车间技管人员、工段长值班。

  防汛、防冻期间,遇恶劣天气月报,如雷雨大风,降雪降温,气温低于-12℃时,车间主管领导主动带领骨干力量值班保驾

  2、值班要求:

  2.1、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所属区域发生故障、事故时,迅速到位组织处理,并将有关信息汇报单位主管主任、厂调度室,值班人员全过程跟踪处理过程。

  2.2、值班人员按时参加厂值班调度会,执行值班签到制;汇报本车间生产、设备等情况,会后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2.3、值班人员不准随意请假,确实有特殊原因时,科级领导经值班厂领导允许,并安排其它主任替换;车间骨干由其所在车间主任指定人员替换,并经值班厂领导和生产科长允许后方可。

  2.4、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去厂外就餐,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2.5、值班人员要主动参加调度会,不准安排他人代为参加。

  2.6、值班人员每班次保证对生产班组进行工艺纪律,安全、环保、设备、现场卫生及岗位巡检两次以上检查,发现违章要做好记录,检查记录上要有检查人签字,反馈到车间进行考核。

  2.7、生产作业中,工段长要对生产班组的出勤及职工上岗状况进行检查,检查记录上要有检查人签字,发现身体状况不好及精神状况不好的职工要拒绝其上岗,并上报给车间值班人员。

  2.8、班组长要时刻了解本班职工的作业状况,保证本班无违反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的情况,杜绝生产中出现安全及环保事故的发生。

  2.9、考核:违反上述规定的,免责任者月有效奖5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考核,上级考核依上级为准。

篇5:低压配电室值班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设备房管理,为设备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2.0适用范围

  低压配电室及水泵房。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责任人:工程主管

  3.2值班人员负责低压室及水泵水箱的日常巡查工作.

  4.0内容

  4.1低压配电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两小时巡视各配电柜一次。

  4.2值班人员负责对水泵房及水箱水位的巡视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3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相关主管人员同意,且有工程部专业人员陪同,并在《特殊设备房来访进出登记表》上作好相关记录。

  4.4低压配电室内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持证值班电工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完毕应在值班记录上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4.5值班电工应按规定对配电室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风、雷、雨天气时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

  4.6配电柜开关供电线路应设有明显标识,如分合闸指示卡、资料卡等;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示牌。任何人不得随意移位或破坏标示牌。

  4.7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运行,如确有特殊原因,应由工程主管或工程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短时供电,并应增加巡视的频率。

  4.8严禁违章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9在配电室内进行任何整改或变动必须经工程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行,进行较大的变动时还须报告中心领导批准后进行。

  4.10照明和通风设施良好,温度保持在40。c以下。

  4.11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随时有效,并应配置手持气体灭火器放置于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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